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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多,快兩年了。
給一個人兩年的時間,可能改變很多,也能什麼都不改變。
「知法犯法者」的挑釁,依舊持續。
這些日子以來,「知法犯法者」的確變了很多。
變得更猖狂、更囂張、更目無法紀、更肆無忌憚、更目空一切。
甚至將自己的犯法證據,大喇喇地張貼,似乎有意挑戰法律權威。
在「春天吹西風」的錯誤之後,「知法犯法者」又試圖以另一首作品挑釁。
這首作品沒有出現季節,也沒有出現象徵季節性的東西。
也許是心中的陰影,仍揮之不去的緣故。
只可惜,這首作品犯的錯誤,遠比「春天吹西風」更加嚴重。
這首作品犯的錯誤實在太多,當然,用一首辱罵自己、詛咒自己的作品來挑釁,卻引起讀者的嘲笑,也是錯誤之一,但最大的錯誤,遠比辱罵自己、詛咒自己更加嚴重。
我相信,除了作者本身之外,其他人應該都看出錯誤在哪裡。
如果還看不出來,恐怕跟作者的程度相當接近。
那可不是件好事。
寫了一首如此錯誤的詩詞,還又一次留言,大方地嘲笑他人智商,更不惜將自己的雙親拖下水,令其蒙羞,這種程度,可想而知。
當然,有人可能會問:為什麼不跟管理員反映,將這種惡劣的挑釁者停權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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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就連過去一路包庇的「城市」,也沒有半個人敢出面聲援「前副市長」,深怕惹禍上身。
也難怪這位「知法犯法者」氣得暴跳如雷,像隻無頭蒼蠅一樣,毫無當年的威風,上天無路,入地無門,情急敗壞之下,只能一再留言挑釁,像隻過街老鼠,人人喊打,也沒人同情。
咎由自取,還能怨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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